近日,2016年长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,贯彻落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胡衡华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,重点研究部署2016年度长沙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以及2016年度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。县区领导张庆红、张文球、黄梁、李开兴出席会议。
按照国家和《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“三年行动计划”实施方案》要求,长沙县将通过对浏阳河全流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,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,河岸无垃圾,无违法排污口。
记者从会议获悉,今年长沙县将全年开展排污口和管网连通、城区段污水处理新改扩建、生态保水系统建设、雨污分流四大重点工程,并以此为抓手落实好水环境整治,改善水环境质量。同时,实施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、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、主城区段堤身岸坡滩地复绿、沿线镇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、镇街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六大专项整治行动。
此外,为确保湘江干流及浏阳河、捞刀河等支流2016年消除劣Ⅴ类水质、稳定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%,长沙县针对水污染防治将重点实施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、河湖生态保护、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三项工作。
长沙县委副书记、县长张庆红指出,要坚决落实省委、市委关于湘江保护和治理的有关要求,尤其是浏阳河流域的综合治理;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,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狠抓落实,限期完成各项任务。同时,要坚持依法行政,创新工作方法,积极协调合作,着力改善县域内水环境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