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近日获悉,经近4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工作,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圆满完成了周某等32人诉湖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集体劳动争议一案的调解,为劳动者争取补偿金近50万元。事后,劳动者及企业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。
据介绍,1月8日,县仲裁院立案室接受了周某等32人诉湖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立案申请。立案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县仲裁院办公室。考虑到申请仲裁人数较多和现场秩序维护等原因,县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磋商,并从院办公室抽调五名工作人员,分别负责劳动者的争议咨询、指导填写立案申请、告知其提交立案准备材料、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衔接等工作。
“通过与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沟通,我们了解到,双方因解除劳动合同及补偿问题存在较大分歧,一度发生过拉横幅、堵门等过激行为。”县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,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,仲裁院启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处理预案,并采取快处、快调方式,一方面加快立案审批程序,另一方面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沟通衔接,要求其指派人员专人应诉答辩,及提供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。
通过近一周的有效沟通,县仲裁院就调解金额、付款时间、付款方式、签订调解书时间、内容等与劳资双方达成基本一致。为应对接下来当面调解及有效防控调解局面,县仲裁院办公室制定了针对周某等32人调解工作方案,抽调8名工作人员,设立4个工作小组,从引导调解、等候调解的工作准备、后勤应急处置、调解书的签订等方面进行相应安排。最终,县仲裁院为劳动者争取补偿近50万元。
“岁末年关,我们改进了重大、群体性案件的快处、快调工作方式,加速了办案进程,缩短了正常办案周期(45日结案),有效消除重大劳资矛盾隐患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。”县仲裁院负责人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