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1-9月长沙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31.54亿元,增长18.3%。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支出49.95亿元,同比上年增加9.26亿元,增长22.75%。
根据财政预算,2013年财政总收入年初预算为171.79亿元。如今2013年已过去三个季度,长沙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31.54 亿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76.57%,同比上年增加20.35 亿元,增长18.3%。
作为中部第一县,今年长沙县加快了产业转型升级,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,做优板块、做大产业、做实项目。县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宏观形势偏紧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,1-9月国税部门征收42.58 亿元,完成预算任务的69.78%,同比增收1.41亿元,增长3.43%;地税部门征收46.46亿元,完成预算任务的76.52%,同比增收6.04亿元,增长14.95%;财政部门征收42.49亿元,完成预算任务的84.9%,同比增收12.89亿元,增长43.55%。财政支出方面,1-9月,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支出49.95亿元,同比上年增加9.26亿元,增长22.75%。医疗卫生和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同比去年有大幅增加,医疗卫生的支出达到3.48亿元,同比增长26.37%;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.23 亿元,同比增长41.91%。教育支出达到6.54亿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.49亿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