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首善之区,中西部第一县”,对于这样的称号,长沙县名副其实。
2016年,在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排名中,长沙县高阶进位,排名第7位。过去五年里,其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突飞猛进。
2016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280.3亿元,在2012年基础上接近翻番,五年年均增长10.6%;财政总收入从2012年的150.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227.4亿元,增长了1.51倍。
在“民生立县”战略指引下,长沙县在持续做大财税蛋糕的同时,也十分注重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”,不断加大民生方面的投入。2016年长沙县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91.9亿元,相对于2012年的104.6亿元增长近2倍。其中用于民生建设投入97.44亿元,同比上年增加4.5亿元,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.61%,同比提高0.38个百分点。
小康不小康,关键看老乡。长沙县高品质的发展也体现在老百姓收入的增长。近五年来,长沙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着高速度的发展,有的甚至超过了GDP的增速。
2012年,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2.74万元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.59万元,同比增长分别为13.6%、19%。
2013年,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.05万元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2.08万元,同比增长分别为10.4%、12.8%。
2014年,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.35万元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2.29万元,同比增长分别为9.7%、10%。
2015年,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.66万元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2.52万元,同比增长分别为9.3%、8.4%。
2016年,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.98万元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2.72万元,同比增长分别为8.5%、7.8%。
对比同期总体经济数据,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速双双快于经济增长。